按照《关于调整门诊规定病种Ⅰ类检诊有关规定的通知》要求,门诊规定病种Ⅰ类由每年9月统一检诊次年1月享受待遇调整为全部实行随到随检,参保人员初检、复检通过后即时享受补助待遇,检诊通过当年起付标准和补助限额按剩余月数折算。为避免人员聚集,年度的检诊工作,于年10月12日开始,在此期间检诊通过的患者,本年度起付标准和补助限额按年度补助限额的25%执行。
01
医院检诊病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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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城镇职工参保人
1.现场检病种:高血压(Ⅲ级合并症)、糖尿病(并发症)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甲状腺功能低下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、下肢静脉曲张、股骨头坏死
2.住院检病种:恶性肿瘤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、慢性肾脏病(CKD)三期及以上、冠心病(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)、溶血性贫血、白血病、肝硬化、风湿性心脏病、肺心病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重症肌无力、白塞氏病、帕金森氏病、强直性脊柱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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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城乡居民参保人
检诊病种范围:冠心病(专指心绞痛和心肌梗塞)、高血压(Ⅲ期合并症)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糖尿病(并发症)〈限成年人〉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〈限成年人〉、强直性脊柱炎。
02
医院检诊街道
人民路街道、虎滩街道、葵英街道、八一路街道
03
参检时间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休息)
上午8︰00—11︰00,下午13︰30—15︰00。
原则上所有参检人须按自己身份证地医院参加慢性病检诊,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,避免人员集中,检诊请提前做好网上预约挂号。
04
检诊需提供材料
携带证件: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。
提供病历资料:
1.医院病案室印章
2.门诊病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、化验材料,所有材料均需原件。
05
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、查询
检诊认定结果在提交认定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查询,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医保局
1.为避免大家一窝蜂式集中参加检诊,根据医保局要求,慢病检诊需要网上预约,请网上预约对应病种的检诊医生,今年*策中规定10-12月检诊通过的患者均可享受3个月的待遇。
2.现场检病种限以下街道:人民路街道、虎滩街道、葵英街道、八一路街道。
住院检病种只限我院住院确诊患者,患者需要提供在我院确诊的住院病志复印件,非本院确诊的患者医院进行检诊。
3.门诊病种检诊医生安排
4.住院病种检诊的患者,直接预约对应科室医生。
5.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检诊需要持核酸检测报告方能做肺功能检测。
07
慢病检诊预约挂号流程
慢病检诊可通过“医院医疗服务”